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爱心厦门”建设的号召,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9月4日上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开展第五个“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法》现场宣传活动,邀请部分已在“助力武汉,抗击疫情”和“爱心厦门,助力战疫”捐款的企业和个人代表在宣传活动现场举行举牌捐赠和发放证书仪式。
受方丈世澄大和尚委托,我寺弘一书院理事界德法师出席仪式,代表寺院接受荣誉证书。
慈善是大乘佛教的核心,是一种利他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慈善与公益事业。《大智度论》云:“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宝集经》云:“贫者给财,病者施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而所谓公益事业,意即谋求公众利益的事业。佛教认为所有众生皆相依的因缘和合体,并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及“同体共生”的理念作为推展公益事业的依据。
慈,指的是一种“与乐”的发心及其行为;悲,指的是“拔苦”的发心及其行为,慈悲济世是菩萨道的精神。具有菩萨精神的信众,会要求自己自觉地为别人承担痛苦,给别人以快乐。这是因为,所谓菩萨精神是支撑佛教慈善的最高理性,慈善就是菩萨的最大美德。佛教的“无缘大慈”是一种没有私心的、没有污染的清净之爱,表现在佛教慈善动机与行为上不盼回报、不讲条件、一无所求的给予。这真实地表达了一种佛教慈善的本怀与胸襟。